(一)若想确认工作时间外受伤是否为工伤,需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预备或收尾工作受伤的,要保留工作场地清理记录、同事证言等;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的,需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二)及时向单位报告受伤情况,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若单位未申请,员工可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三)配合社保行政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信息。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