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开发商协商:和开发商沟通,要求退还多收款项与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保留购房合同、付款凭证、宣传资料等证据。
(二)向相关部门投诉:协商不成,向消费者协会或房地产主管部门投诉,由其对开发商价格欺诈行为调查处理。
(三)向法院提起诉讼:依照法律规定起诉开发商,主张“退一赔三”,即退还购房款并按商品价款三倍赔偿,但要提供开发商虚假标价、隐瞒真实价格等欺诈行为的充分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