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一房二卖均未登记时,已合法占有房屋一方通常优先取得所有权;都未占有则先付款方更可能获得支持;若情况相同,合同成立在先一方有优先性,未取得房屋方可追究卖方违约责任。
法律解析:
在法律规定中,对于一房二卖且均未登记的情况,有明确的处理原则。占有房屋体现了对物的实际控制,具有一定物权属性,所以合法占有房屋的一方会优先得到保护。而先支付购房款的行为,显示出更强的购房意愿且履行了主要合同义务,在都未占有房屋时,法院会倾向支持先付款方。若各方面情况相同,合同成立先后就成为考量因素,成立在先的交易顺序上更优先。当购房者未取得房屋,可依据合同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如果您在房产交易中遇到类似复杂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