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1.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2.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3.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4.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5.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也可以不经复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24: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如何赔偿?
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前款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以上就是关于未申请行政复议直接行政诉讼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