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不同程序审限
如果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可争取适用简易程序,其审限为立案之日起三个月。若案件较为复杂,适用普通程序,一般审限是立案之日起六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
(二)考虑上诉情况
若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二审审限是立案之日起三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对裁定上诉,审限为立案之日起三十日。
(三)做好应对时间延长准备
由于送达、鉴定等因素可能使实际时间延长,要提前做好时间规划和应对准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