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准备房屋下陷的照片、视频,购房合同、房屋质量保证书等资料,这些是维权的基础材料。
(二)书面催告:用挂号信或快递书面要求开发商履行维修义务,并保留好送达凭证,以证明曾向开发商主张过权利。
(三)委托鉴定:若开发商在合理期限未处理,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下陷原因和损失鉴定,明确责任归属。
(四)要求赔偿:依据鉴定结果,若为开发商责任,可要求其承担维修费用、赔偿财产损失。
(五)提起诉讼:若开发商拒绝担责,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其履行义务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