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拆迁人应积极了解评估情况,要求评估机构说明房屋价值和装修装饰补偿的评估依据和计算方式。
(二)若对评估结果有异议,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评估申请,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如装修发票等,以支持自己的诉求。
(三)多途径获取当地拆迁补偿政策信息,通过政府官网、咨询相关部门等方式,掌握详细准确的政策内容。
(四)与拆迁方协商补偿金额时,保持理性和冷静,依据政策和实际情况争取合理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