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企业而言,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特别是针对易发生工伤的岗位,详细讲解工作流程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减少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风险。
(二)完善工作场所的安全设施,比如安装防护栏、警示标识等,为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的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
(三)建立良好的内部管理机制,及时化解员工之间的矛盾,减少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情况发生。
(四)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做好职业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