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情况下,没签合同试用期辞职不能立马走,应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以便用人单位安排人员交接工作。
(二)若立马走且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如赔偿因影响工作进度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
(三)若用人单位存在以暴力、威胁等强迫劳动,或违章指挥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等情形,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劳动关系,无需事先告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