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实际出资人要全面收集出资凭证、借名协议、购房手续等能证明借名买房事实的材料。有书面借名协议最好,没有的话,出资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也能当作证据,以此证明自己是实际购房人。
(二)协商解决:和登记产权人友好协商,让其配合办理征收补偿相关事宜,把补偿权益归还。
(三)诉讼维权:若协商不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房屋所有权归自己,要求登记产权人返还征收补偿款。法院会依据证据判断借名买房关系是否成立,若成立则支持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此条说明借名买房中的协议不管是书面还是电子形式,都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