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房屋是否已过户,若已过户给一方,未取得房屋的买方追究卖方违约责任,可要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还能请求卖方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二)若房屋均未过户,已合法占有房屋的买方优先获得房屋所有权;都未占有,先行支付购房款的买方有权要求履行合同;都未支付,合同成立在先的买方优先。
(三)买方遇到一房两卖,尽快收集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先与卖方协商,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返还房款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