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遇到拆迁纠纷走行政诉讼,若想快速结案可争取适用简易程序,这样能在45日内审结;若只能走普通程序,要做好6个月内出一审判决的准备,若法院因特殊情况需延长,留意其是否按规定由高级法院批准(高级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延长由最高法院批准)。
(二)若走民事诉讼,同样优先争取简易程序,可在3个月内审结;走普通程序时,正常6个月审结,若法院需延长,关注是否由本院院长批准延长6个月,若还需延长,看是否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第八十三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