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法院强制执行中,符合法定情形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是保障债权人权益的重要手段。当营利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股东未足额出资、抽逃出资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无法证明财产独立等情况,都可被追加。这是因为股东的这些行为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破坏了法人财产的完整性和独立性。
2.为保障执行程序的公正与合法,追加股东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债权人应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供能证明股东存在上述法定情形的证据,由法院审查判断。
3.建议债权人在发现营利法人偿债困难时,及时调查股东出资情况,收集相关证据。法院应加强对追加申请的审查力度,确保追加行为合法合理。股东自身也应依法履行出资义务,规范公司财务管理,避免被追加为被执行人承担额外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