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在不动产一房二卖中,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一方,依据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原则,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这体现了登记制度在物权确立中的重要性,保障了产权的稳定性和公示性。
(2)若各方都未办理登记,先合法占有房屋者优先。这里的合法占有需基于有效的合同,这一规则强调了实际占有与合同效力的结合,以平衡各方权益。
(3)若都未登记和占有,综合考虑合同成立先后等因素,通常合同成立在先者有优先取得权。这有助于维护交易秩序和合同的稳定性。
(4)未能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买受人,可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等。
提醒:在购房时应及时办理不动产登记,避免陷入一房二卖纠纷。遭遇一房二卖,建议及时咨询以确定维权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