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房子实际出资人要回房子,登记人配合则办理过户;不配合时,有证据证明借名买房可起诉确认所有权并过户,无法证明但能证明出资是借款则按民间借贷要求返还出资款及利息。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不过在实际中存在借名买房情况。当登记人认可且配合,双方可依正常流程办理过户。若登记人不配合,实际出资人收集的出资证据和借名买房协议等至关重要。若能证明借名买房关系且行为合法合规,法院会支持其确认房屋所有权并办理过户的诉求。若无法证明借名买房,能证明出资为借款,那么按民间借贷关系处理,登记人应返还出资款及利息。如果您在类似房产问题上存在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