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想在离婚时争取彩礼返还,若符合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三种法定情形,可向法院提出返还请求。
(二)若给付彩礼后使给付方生活陷入困境,要准备好相关证明生活困难的材料,如收入证明、负债证明等,在离婚时请求返还,法院可能酌情判决返还部分。
(三)若双方结婚时间短、彩礼数额大且大部分未用于共同生活,可收集彩礼用途的相关证据,争取适当返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