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保修期内发现商品房质量问题,应及时书面通知开发商履行修复义务,保留好通知凭证。若开发商拒绝或拖延,自行修复时要保留好费用票据,以便后续要求开发商承担费用和损失。
(二)当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可书面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并明确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保存好通知文件。
(三)注意证据收集,包括房屋质量问题照片、维修记录、与开发商沟通记录等,这些证据在维权过程中至关重要。
(四)先尝试与开发商协商,协商时要注意保留聊天记录或签署协商记录。若协商不成,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可通过书面材料详细说明情况。
(五)若合同中有仲裁约定,可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