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房者收房后要及时与开发商沟通办理产权登记事宜,保留好相关沟通记录,确保开发商按预售合同约定协助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二)仔细查看预售合同中关于房屋质量保修的条款,明确保修范围、期限和方式等内容。在发现房屋质量问题时,及时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进行保修,并保留好维修记录。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收房后预售合同未完全履行完毕,就不满足债务已履行的终止条件,所以合同依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