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纠纷性质:判断是民事纠纷(如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还是行政纠纷(如对土地管理部门行政决定不服)。
(二)准备材料:若为民事纠纷,准备包含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的起诉状,收集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明等相关证据;若为行政纠纷,除上述通用材料,明确被告是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三)递交材料:向土地所在地基层法院递交起诉材料。
(四)立案缴费:法院审查符合条件予以立案,原告缴纳诉讼费用。
(五)参加庭审:法院安排开庭时间通知双方,庭审中双方举证、质证、辩论,最后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