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拆迁价格太低可先与拆迁方协商,协商无果可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解决。
法律解析:
当遇到拆迁价格过低的情况,被拆迁人首先可与拆迁方进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表明对补偿价格的异议并要求对方说明定价依据,同时保留好相关记录,这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若协商没有达成满意结果,被拆迁人有两种进一步的维权途径。一是申请行政复议,需在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作出拆迁补偿决定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或房屋征收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二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准备好起诉状及房屋产权证明、评估报告等相关证据,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途径争取合理补偿。如果大家在拆迁补偿问题上遇到难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