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修期内质量问题,可先明确告知开发商要求其承担修复责任,保留好沟通记录。若开发商拒绝或拖延,业主自行修复时要注意保留费用凭证,之后向开发商主张费用及损失。
(二)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可书面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说明解除原因,同时收集好能证明严重影响居住使用的证据,要求其赔偿损失。
(三)协商不成,及时收集房屋质量检测报告、维修记录、与开发商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向消费者协会、住建部门等机构投诉,投诉时要清晰说明问题情况。
(四)依据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若约定仲裁则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若约定诉讼则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