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人力资源部的工作者跟谁签合同的问题,有以下方案。
1、人力资源部负责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可以由本人书面向上级申请签订,一定要留下申请的证据;
2、上级收到签订劳动合同的申请后,应当安排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不签订,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
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