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导致患者死亡或重度残疾的重大医疗纠纷,患者家属要及时收集病历、手术记录等相关证据,与医院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考虑法律途径。
(二)涉及多人的群体性医疗纠纷,患者可推选代表与医院协商,同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反映情况,借助行政力量推动问题解决。
(三)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纠纷,医患双方应保持冷静,积极配合调查,如实公布相关信息,避免谣言传播。
(四)存在严重医疗过错且造成明显人身损害后果的纠纷,患者可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明确责任后通过人民调解或诉讼解决。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医患双方人数较多的,应当推举代表进行协商,每方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