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确实比较棘手。从法律角度来说,法院判决孩子归女方抚养后,女方就应当履行抚养义务。如果她拒不履行,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途径:首先,建议您先与女方进行沟通协商,了解她不带走孩子的具体原因。有时候可能是暂时性的困难,通过协商可以找到解决办法。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民法典第1084条,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义务。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要求女方履行抚养义务。如果女方确实存在严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况,您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要求将孩子抚养权变更为您所有。建议您先保留好相关证据,包括判决书、女方拒绝抚养的证明等。如果情况紧急,可以先向当地妇联或居委会寻求帮助。需要的话,我可以帮您起草相关法律文书或提供进一步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