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体要合格,必须是生效法律文书里确定的权利人,或者是权利人的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像法院判决某公司付款给另一公司,收款公司就能委托他人申请执行。
(二)准备好合法委托手续,要向法院交上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清楚委托事项和权限。要是委托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进行和解等,得有特别授权。
(三)执行依据要明确,得有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仲裁裁决书等有可执行内容的法律文书。
(四)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执行申请,超期法院可能不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