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企业人员“贪污公款”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或贪污罪,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国有单位工作人员构成职务侵占罪,国有单位从事公务人员及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人员构成贪污罪。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不同性质单位的人员“贪污公款”对应不同罪名。公司、企业或其他非国有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达三万元以上,按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而国有公司、企业等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实施“贪污公款”行为数额达三万元以上的,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这体现了法律对不同主体职务犯罪的精准打击。若遇到涉及职务侵占或贪污罪相关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