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父母可在女儿婚姻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等法定情形时,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婚姻无效,但申请时无效情形消失的,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无效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这几种法定情形。父母作为女儿的近亲属,在女儿婚姻存在这些无效情形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申请时需提交申请书以及能证明婚姻无效情形的证据。不过若在申请时,原本的无效情形已经消失,比如女儿申请时已达法定婚龄,就不能再以未达法定婚龄为由申请。这体现了法律的严谨性和合理性,保障婚姻关系的合法与稳定。如果您在婚姻无效宣告方面有疑问,或是不确定自己的情况是否符合条件,可以向我或其他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