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遇到保管人侵占保管物品的情况,首先要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能证明物品交付保管的聊天记录、书面协议、证人证言等,用以证明物品确实交由对方保管以及对方存在非法占有的行为。
(二)了解当地关于侵占罪的立案数额标准,确定保管物品的价值是否达到该标准。若达到,准备好相关材料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三)在整个过程中,要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采取过激行为导致自身陷入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