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房产他项权利人有何权利?
1.可以约定归你。
2.如果未约定,则因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之日起,你可以收取租金,但你应当将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事实告知承租人,如果不告知,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该租金,即你无权收取租金。
他项权是我国特有的概念是指在土地使用权和房地产所有权基础上创设的针对他人不动产物权的权利,如租赁使用权、典权、地役权、抵押权等。他项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而是在土地使用权基础上设立的。他项权登记仅指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土地权利设立的登记。在实务操作中,一般在房屋所有权底簿中,有一项称为他项权利,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所有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