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缓刑执行完毕之后,如果又发现了之前遗漏的罪行,就应当撤销之前的缓刑。接着,要针对新发现的罪行作出相应的判决。然后,把之前缓刑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与新作出判决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相关规定,来决定最终应当执行的刑罚。需要注意的是,已经执行过的缓刑刑期,是要计算在新判决所决定的刑期范围之内的。
比如说,在缓刑期间,发现之前有过盗窃行为,而这一盗窃行为之前并未被处理。之后,就需要对这起盗窃行为作出具体的判决。最后,将原来缓刑所应执行的刑期与对盗窃罪判决的刑期进行合并执行。这种处理方式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要保证罪犯能够得到其应有的法律制裁,让他们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代价,同时也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性和严肃性,使得法律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得到公平的执行,不因为任何因素而有所偏颇,确保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得到充分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