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选择协议离婚,要做好心理准备度过三十天冷静期。在冷静期内,若一方反悔,需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原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申请。
(二)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否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若不想经历离婚冷静期,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