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缓刑考验期内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管,按时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会客规定等。
(二)杜绝实施新的犯罪行为,若有任何违法的念头都要及时打消。
(三)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若发现有漏罪的情况应主动交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