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安机关在提请逮捕前应确保证据充分,足以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抢劫行为,达到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标准。
(二)公安机关需准确评估犯罪情节,判断可能判处的刑罚是否达到徒刑以上,若可能低于徒刑,需考虑其他措施。
(三)对于犯罪嫌疑人,要客观判断其是否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有无社会危险性,若符合且无社会危险性,可向检察院说明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