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税务行政处罚分为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两种,其中的简易程序又称为当场处罚程序,指具有行政处罚权的税务机关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处罚事项,当场作出税务行政处罚(一定金额以下罚款)决定的程序。
当场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人员必须遵循法定的简易程序。应当向当事人出示税务检查证,调查违法行为的相关事实(取证),告知查明的事实、处罚理由及法律依据,并告知陈述、申辩的权利,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