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简易征收范围

最新修订 | 2024-07-29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增值税简易征收主要适用于多种产业领域,包括建筑服务、不动产销售、物业管理中的自来水收费、不动产经营出租、销售已使用固定资产、劳务派遣服务、符合条件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动产融资租赁以及人力资源外包等。这些领域在满足特定条件下,可以选择简易征收方式。此外,还有其他符合相关标准的情况也可采用简易征缴方式。简易征收的具体适用范围不断扩大和细化,为纳税人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税收服务。
增值税简易征收范围

一、增值税简易征收范围

针对多种产业领域,简易征收方式通常被视为首选策略并需满足特定前提条件。随着时间推移,相关的适用范围也在不断扩大和细化,其详细内容本文将作以下详细阐述:

首先,符合条件的建筑服务。

其次,符合规定的不动产销售行为。

再次,物业管理中的自来水收费活动。

再者,包括不动产的经营出租业务。

然后,销售已过使用期固定资产的活动。接着,符合资质要求的劳务派遣服务。之后,对于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只有符合条件的情况才能采用简易计税方法。此外,对于不动产融资租赁协议也有相应的简化措施。

最后,人力资源方面的各类外包活动也包含在此类简化申报税收方案内。而除此之外,还有其它尚未列入但又符合相关标准的情况同样可采用此类简易征缴方式。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第二条,下列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一)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二)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二、增值税发票是什么意思

增值税发票,乃因增值税税收事项而特地开具之一种票据,被视为纳税人反映其经济活动及所产生税收义务之关键会计凭据。此种专用票据,经国家税务总局严格监管并精心设计印制,其中涵盖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与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四大类,以便满足各种经济活动之不同需求。进而言之,增值税发票意为企业在出售各类商品或提供各项服务之际,依照国家相关法规,严肃对待向购买方提供一种涉税凭证。在此票据中,详尽罗列了该笔交易的详细内容,如商品or服务名称、数量、价格单位、总价、适用税率、应交税金等所有必要信息,以及买卖双方的相应基础资料。购买者可凭借这份记载详细信息的发票,向税务行政管理部门寻求抵扣与其对应的增值税部分,以此有效助力企业减轻税务负担。

《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增值税简易征收制度广泛适用于多个行业领域,其中包括建筑施工服务、不动产销售活动、物业管理过程中的自来水费收取、不动产物权经营出租业务、旧有固定资产的销售、劳务派遣服务的开展、符合特定条件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业务、不动产融资租赁业务及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等等。在这些行业与领域中,假如能够满足各个预定的条件,都可以选用简便易行的征收方式进行税务缴纳。值得一提的是,现今增值税简易征收制度的具体应用界定正在逐步扩展与细化,这无疑为广大纳税人带来了更为便捷且高效的税收服务体验。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2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71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增值税简易征收范围
一键咨询
  •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8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1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54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6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83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1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2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1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6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0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04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6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5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36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2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增值税的范围有哪些?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和进口货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这里的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等,不包括不动产。
10w+浏览
税务类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范围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
10w+浏览
诉讼仲裁
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简单民事案件应具备如下特点 1、事实清楚,是非、责任明确; 2、政策、法律规定明确,易于处理; 3、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不大,争议容易解决; 只有正确运用简易程序,才能直到事半功倍、方便当事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目的。 二、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下列案件可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1、结婚时间短,财产争议不大的离婚案件,或者当事人婚前患有法律规定不准结婚的疾病的离婚案件; 2、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只是给付时间和金额上有争议的赡养费、扶养费和抚育费案件; 3、确认或者变更收养、抚养关系,双方争执不大的案件; 4、借贷关系明确,证据充分和金额不大的债务案件; 5、遗产和继承人范围明确、讼争遗产数额不大的继承案件; 6、事实清楚、责任明确、赔偿金额不大的损害赔偿案件; 7、事实清楚、情节简单、是非分明、争议焦点明确、讼争金额不大的其他案件。 三、实施简易程序的条件 (一)争议标的不大。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往往都有对争议标的的要求,一般的要求是争议金额应在一定的数额以下.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是争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而《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是争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 (二)案情简单.案情简单是适用简易程序的要件之一。案情简单意味着对该纠纷易于查清事实和分清是非,即易于进行审理。因此,在仲裁实践中,有些案件虽然超过了仲裁规则所规定的适用简易程序的争议标的,但由于案情简单,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也同样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三)经双方当事人默示或者书面同意。所谓双方当事人默示同意是指双方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排除对简易程序的适用。因此,在符合仲裁规则规定的适用简易程序的标的金额时,即适用简易程序.而书面同意是指在争议金额超过仲裁规则所规定的适用简易程序的范围时,经一方当事人书面申请,在征得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也仍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64条规定: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凡是争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的,或争议金额超过人民币50万元,经一方当事人书面申请并征得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的,适用本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的应用范围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简单民事案件应具备如下特点 1、事实清楚,是非、责任明确; 2、政策、法律规定明确,易于处理; 3、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不大,争议容易解决; 只有正确运用简易程序,才能直到事半功倍、方便当事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目的。 二、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下列案件可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1、结婚时间短,财产争议不大的离婚案件,或者当事人婚前患有法律规定不准结婚的疾病的离婚案件; 2、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只是给付时间和金额上有争议的赡养费、扶养费和抚育费案件; 3、确认或者变更收养、抚养关系,双方争执不大的案件; 4、借贷关系明确,证据充分和金额不大的债务案件; 5、遗产和继承人范围明确、讼争遗产数额不大的继承案件; 6、事实清楚、责任明确、赔偿金额不大的损害赔偿案件; 7、事实清楚、情节简单、是非分明、争议焦点明确、讼争金额不大的其他案件。 三、实施简易程序的条件 (一)争议标的不大。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往往都有对争议标的的要求,一般的要求是争议金额应在一定的数额以下.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是争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而《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是争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 (二)案情简单.案情简单是适用简易程序的要件之一。案情简单意味着对该纠纷易于查清事实和分清是非,即易于进行审理。因此,在仲裁实践中,有些案件虽然超过了仲裁规则所规定的适用简易程序的争议标的,但由于案情简单,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也同样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三)经双方当事人默示或者书面同意。所谓双方当事人默示同意是指双方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排除对简易程序的适用。因此,在符合仲裁规则规定的适用简易程序的标的金额时,即适用简易程序.而书面同意是指在争议金额超过仲裁规则所规定的适用简易程序的范围时,经一方当事人书面申请,在征得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也仍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64条规定: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凡是争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的,或争议金额超过人民币50万元,经一方当事人书面申请并征得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的,适用本简易程序。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1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范围
案件范围是:一、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二、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上述规定以外的,当事人双方约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民事案件。
10w+浏览
诉讼仲裁
简易增值税发票可以抵扣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开的简易计税发票销项税,进项不得抵扣。但一般纳税人取得简易办法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增值税抵扣范围有哪些
1、营活动直接相关的产品采购、原材料采购、加工维修服务、劳务派遣等,以及购入用于生成经营的固定资产。2、公场所产生的水、电、物业服务费、办公用品、场地租赁费用、财产保险。3、工作人员外出产生的住宿费、高速公路通行费。4、公司产生的培训费、咨询费、广告费、会议费、宣传用品。
10w+浏览
非诉讼类
营改增后增值税征收范围是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交通运输业 1、全部纳入了营改增范围。 2、水路运输中的打捞,航空运输中的通用航空业务和航空地面服务业务,装缷搬运子目,是按物流辅助服务而不是按交通运输服务营改增的。 3、营改增将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纳入了营改增征税范围。现行营业税政策,出租车公司收取的管理费或承包费,属于内部分配行为,不征收营业税。营改增不认定该部分收入为内部分配行为了 4、程租期租的前面都有个远洋运输的定语,湿租仅限于航空运输,非远洋运输、非航空运输的程租期租湿租不营改增 二、建筑业本税目没有营改增业务。不过,目前有些业务,比如装饰性广告、网络布线、监控系统安装等,应该按服务业、广告业还是按建筑业征税政策界定不是很清晰,界定不清的业务是否营改增也不是太清楚。 三、金融保险业金融保险业中的融资租赁按有形动产租赁纳入营改增。 四、邮电通信业没有营改增。 五、娱乐业没有营改增。 六、服务业 1、代理业。货物运输代理和代理报关服务纳入了营改增,其他代理业务,如代购代销、介绍服务、其他代理业务一概没有营改增。 2、旅店业、餐饮业。虽然没有营改增,但总局62号公告,17号公告,规定: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应当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等于将营业税挖走了一大块。 3、仓储业。全部营改增。 4、租赁业。有形动产租赁营改增。 5、广告业。全部营改增。 6、其他服务业。设计、制图、测绘、勘探、审计会计鉴证、咨询服务等全部营改增。技术培训应属于文化体育业,没有营改增。 7、营改增的现代服务业中研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等确实是传统服务业中原本少有的。 七、转让无形资产转让无形资产中的转让专利、非专利技术、商标、著作权等全部营改增。转让土地使用权虽然没有营改增,但总局47号公告明确: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同时销售附着于土地或不动产上的固定资产,分别征收营业税和增值税。以前是全部征收营业税。 八、销售不动产没有营改增。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371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营改增后增值税征收范围有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交通运输业 1、全部纳入了营改增范围。 2、水路运输中的打捞,航空运输中的通用航空业务和航空地面服务业务,装缷搬运子目,是按物流辅助服务而不是按交通运输服务营改增的。 3、营改增将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纳入了营改增征税范围。现行营业税政策,出租车公司收取的管理费或承包费,属于内部分配行为,不征收营业税。营改增不认定该部分收入为内部分配行为了 4、程租期租的前面都有个远洋运输的定语,湿租仅限于航空运输,非远洋运输、非航空运输的程租期租湿租不营改增 二、建筑业本税目没有营改增业务。不过,目前有些业务,比如装饰性广告、网络布线、监控系统安装等,应该按服务业、广告业还是按建筑业征税政策界定不是很清晰,界定不清的业务是否营改增也不是太清楚。 三、金融保险业金融保险业中的融资租赁按有形动产租赁纳入营改增。 四、邮电通信业没有营改增。 五、娱乐业没有营改增。 六、服务业 1、代理业。货物运输代理和代理报关服务纳入了营改增,其他代理业务,如代购代销、介绍服务、其他代理业务一概没有营改增。 2、旅店业、餐饮业。虽然没有营改增,但总局62号公告,17号公告,规定: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应当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等于将营业税挖走了一大块。 3、仓储业。全部营改增。 4、租赁业。有形动产租赁营改增。 5、广告业。全部营改增。 6、其他服务业。设计、制图、测绘、勘探、审计会计鉴证、咨询服务等全部营改增。技术培训应属于文化体育业,没有营改增。 7、营改增的现代服务业中研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等确实是传统服务业中原本少有的。 七、转让无形资产转让无形资产中的转让专利、非专利技术、商标、著作权等全部营改增。转让土地使用权虽然没有营改增,但总局47号公告明确: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同时销售附着于土地或不动产上的固定资产,分别征收营业税和增值税。以前是全部征收营业税。 八、销售不动产没有营改增。
简易手续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简单民事案件应具备如下特点
1、事实清楚,是非、责任明确;
2、政策、法律规定明确,易于处理;
3、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不大,争议容易解决;
只有正确运用简易程序,才能直到事半功倍、方便当事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目的。
二、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下列案件可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1、结婚时间短,财产争议不大的离婚案件,或者当事人婚前患有法律规定不准结婚的疾病的离婚案件;
2、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只是给付时间和金额上有争议的赡养费、扶养费和抚育费案件;
3、确认或者变更收养、抚养关系,双方争执不大的案件;
4、借贷关系明确,证据充分和金额不大的债务案件;
5、遗产和继承人范围明确、讼争遗产数额不大的继承案件;
6、事实清楚、责任明确、赔偿金额不大的损害赔偿案件;
7、事实清楚、情节简单、是非分明、争议焦点明确、讼争金额不大的其他案件。
三、实施简易程序的条件
(一)争议标的不大。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往往都有对争议标的的要求,一般的要求是争议金额应在一定的数额以下.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是争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而《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是争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
(二)案情简单.案情简单是适用简易程序的要件之一。案情简单意味着对该纠纷易于查清事实和分清是非,即易于进行审理。因此,在仲裁实践中,有些案件虽然超过了仲裁规则所规定的适用简易程序的争议标的,但由于案情简单,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也同样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三)经双方当事人默示或者书面同意。所谓双方当事人默示同意是指双方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排除对简易程序的适用。因此,在符合仲裁规则规定的适用简易程序的标的金额时,即适用简易程序.而书面同意是指在争议金额超过仲裁规则所规定的适用简易程序的范围时,经一方当事人书面申请,在征得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也仍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64条规定: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凡是争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的,或争议金额超过人民币50万元,经一方当事人书面申请并征得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的,适用本简易程序。
简易手续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简单民事案件应具备如下特点
1、事实清楚,是非、责任明确;
2、政策、法律规定明确,易于处理;
3、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不大,争议容易解决;
只有正确运用简易程序,才能直到事半功倍、方便当事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目的。
二、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下列案件可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1、结婚时间短,财产争议不大的离婚案件,或者当事人婚前患有法律规定不准结婚的疾病的离婚案件;
2、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只是给付时间和金额上有争议的赡养费、扶养费和抚育费案件;
3、确认或者变更收养、抚养关系,双方争执不大的案件;
4、借贷关系明确,证据充分和金额不大的债务案件;
5、遗产和继承人范围明确、讼争遗产数额不大的继承案件;
6、事实清楚、责任明确、赔偿金额不大的损害赔偿案件;
7、事实清楚、情节简单、是非分明、争议焦点明确、讼争金额不大的其他案件。
三、实施简易程序的条件
(一)争议标的不大。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往往都有对争议标的的要求,一般的要求是争议金额应在一定的数额以下.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是争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而《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是争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
(二)案情简单.案情简单是适用简易程序的要件之一。案情简单意味着对该纠纷易于查清事实和分清是非,即易于进行审理。因此,在仲裁实践中,有些案件虽然超过了仲裁规则所规定的适用简易程序的争议标的,但由于案情简单,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也同样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三)经双方当事人默示或者书面同意。所谓双方当事人默示同意是指双方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排除对简易程序的适用。因此,在符合仲裁规则规定的适用简易程序的标的金额时,即适用简易程序.而书面同意是指在争议金额超过仲裁规则所规定的适用简易程序的范围时,经一方当事人书面申请,在征得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也仍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64条规定: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凡是争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的,或争议金额超过人民币50万元,经一方当事人书面申请并征得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的,适用本简易程序。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1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征地拆迁
简易步骤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简易步骤的适用范围有哪些问题解答如下,
一、简单民事案件应具备如下特点
1、事实清楚,是非、责任明确;
2、政策、法律规定明确,易于处理;
3、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不大,争议容易解决;
只有正确运用简易程序,才能直到事半功倍、方便当事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目的。
二、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下列案件可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1、结婚时间短,财产争议不大的离婚案件,或者当事人婚前患有法律规定不准结婚的疾病的离婚案件;
2、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只是给付时间和金额上有争议的赡养费、扶养费和抚育费案件;
3、确认或者变更收养、抚养关系,双方争执不大的案件;
4、借贷关系明确,证据充分和金额不大的债务案件;
5、遗产和继承人范围明确、讼争遗产数额不大的继承案件;
6、事实清楚、责任明确、赔偿金额不大的损害赔偿案件;
7、事实清楚、情节简单、是非分明、争议焦点明确、讼争金额不大的其他案件。
三、实施简易程序的条件
(一)争议标的不大。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往往都有对争议标的的要求,一般的要求是争议金额应在一定的数额以下.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是争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而《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是争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
(二)案情简单.案情简单是适用简易程序的要件之一。案情简单意味着对该纠纷易于查清事实和分清是非,即易于进行审理。因此,在仲裁实践中,有些案件虽然超过了仲裁规则所规定的适用简易程序的争议标的,但由于案情简单,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也同样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三)经双方当事人默示或者书面同意。所谓双方当事人默示同意是指双方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排除对简易程序的适用。因此,在符合仲裁规则规定的适用简易程序的标的金额时,即适用简易程序.而书面同意是指在争议金额超过仲裁规则所规定的适用简易程序的范围时,经一方当事人书面申请,在征得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也仍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64条规定: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凡是争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的,或争议金额超过人民币50万元,经一方当事人书面申请并征得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的,适用本简易程序。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371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非诉讼类 > 税务信息查询 > 增值税简易征收范围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