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为强奸罪从犯争取更有利刑罚,可收集其在犯罪中作用较小、参与程度低的证据,如证明其仅实施了望风等辅助行为,且未直接参与侵害行为。
(二)若从犯有自首、立功等情节,应及时向司法机关提供相关线索和证据,争取从轻、减轻处罚。
(三)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也可能对从犯量刑产生积极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