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工伤一年后申请劳动仲裁,可先自查是否存在时效中断或中止的情形。比如回忆是否向对方主张过权利,是否向有关部门请求过权利救济,对方有无同意履行义务,或者是否遭遇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
(二)若存在时效中断或中止的情形,要收集相关证据。例如向对方主张权利的聊天记录、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的书面材料等。
(三)准备好材料后向仲裁委提出申请,在申请中详细说明存在的时效中断或中止情形以及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