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可以积极应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果能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具体分析如下:
- 责任认定 :此类案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对方需提供初步证据,如伤口情况、事发场景描述、证人证言等,证明有被狗咬伤的可能性,举证责任才会转移到狗主人一方。若对方无法证明,而你能证明狗狗未咬伤其儿子,或对方存在故意挑逗等重大过失行为,你就可能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 赔偿依据 :即使构成咬伤,赔偿金额也需根据实际损失计算,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因被狗咬伤产生的合理费用。但医院检查报告单显示没伤口不建议打,意味着对方可能不存在实际损失,其索赔六千缺乏事实依据。
- 应对方法:收到法院传票后,按时参加诉讼,向法庭出示医院检查报告单等证据,说明情况。若对方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被咬伤及产生了合理损失,其诉求大概率不会得到支持。也可在诉讼前或诉讼中,尝试与对方协商,说明事实情况,若能达成一致,可签订和解协议,让对方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