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家应严格把控进货渠道,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详细审核,确保所售商品为正规合格产品。
(二)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监督机制,定期对商品进行质量检测,避免不合格商品流入市场。
(三)如果不小心销售了假货,应立即停止销售,主动召回已售商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争取从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