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单方面申请劳动仲裁,首先要确认争议属于法定受理范围,比如劳动关系确认、合同相关问题、工作待遇、报酬补偿等方面的争议。
(二)准备书面仲裁申请,要在申请中写清楚当事人基本信息、仲裁请求以及事实理由等内容。
(三)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之后等待仲裁委按法定程序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