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行医罪。
法律解析:
非法行医罪主体为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自然人,主观上故意在明知无执业资格的情况下行医,侵犯了国家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客观方面是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涵盖在医疗机构中诊疗及擅自开业诊疗。不过,只有“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像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以及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后再次非法行医等情况。如果在生活中遇到与非法行医相关的法律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和公共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