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销售伪劣产品销售金额达20万,通常会在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量刑,同时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二)在量刑时,若存在自首情节,即主动向有关机关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可能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有立功表现,比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等,也会对量刑产生有利影响。
(四)如实坦白自己罪行,可在一定程度上从宽处理。同时产品具体危害后果小的,量刑可能相对较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