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股东代表诉讼是股东为维护公司利益在特定情形下以自己名义起诉的法定程序,符合条件的股东按规定流程可提起。
法律解析:
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侵害公司权益且公司怠于追责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采取行动。股东需先书面请求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起诉侵害公司权益的董事等;若董事侵害权益,股东应书面请求董事会或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起诉。若相关机关或人员拒绝起诉、三十日内未起诉,或情况紧急不立即起诉公司利益将受难以弥补损害,股东能以自己名义直接向法院起诉。此程序保障了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若您在公司运营中遇到类似问题,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