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被开除员工可选择继续保留在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也能转移至新就业单位的企业年金账户。要是新单位没有企业年金,可转至法人受托机构发起的集合计划设置的保留账户。
(二)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依据企业年金方案规定处理。若方案规定被开除员工不享有企业缴费部分权益,该部分归企业;若有一定归属比例,按比例确定员工应得权益。
法律依据:
《企业年金办法》第十九条规定,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自始归属于职工个人。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企业可以与职工一方约定其自始归属于职工个人,也可以约定随着职工在本企业工作年限的增加逐步归属于职工个人,完全归属于职工个人的期限最长不超过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