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可仲裁的诉求范围,像未休年假工资、加班工资、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等权益,只要在离职一年内,均可申请仲裁。工作两年后离职,只要离职未超一年,符合时效要求。
(二)对于追讨工资报酬的诉求,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限制;劳动关系终止的,需自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离职一年内可就工资报酬问题申请仲裁。
(三)申请仲裁时要注意收集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用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