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书证时,务必保留好原始载体,如手机、电脑等,聊天记录要完整截取,不做任何修改。
(二)收集物证,像亲密照片、视频,拍摄过程中要在公共场合或合法进入的场所进行,不能私自安装监控设备侵犯他人隐私。
(三)收集视听资料,保证录音录像设备正常,环境安静,使内容清晰可反映关键事实。
(四)寻找证人时,要确认证人具备认知和表达能力,并且让证人如实陈述所见所闻。
(五)收集证据全过程都要合法合规,及时通过公证等方式固定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同时该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这表明收集证据要合法且及时,非法证据和逾期证据可能不被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