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常离职按规定流程操作无需付违约金。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这样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支付违约金。
(二)若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要按约定支付违约金,且金额不超培训费用。
(三)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需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