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日常工作时间有明确限制,每日不超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四十四小时,且用人单位要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所以周六周日通常应属于劳动者休息时间,上班一般算加班。
(2)当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周六周日工作,同时又无法安排补休时,需要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这是对劳动者额外劳动的补偿。
(3)但要是用人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特殊工时制度,并且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审批,那么周六周日工作就不一定算加班,要按照特殊工时制度的相应规定来执行。
提醒:劳动者遇到周六周日上班情况时,要先确认单位工时制度,若涉及加班补偿问题可依规维权,不同情况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