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当离职时社保缴费基数调整补差政策未明确或未到执行时间,单位无提前补差义务。这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单位无法预知未来的补差情况,要求其提前补差不合理。
(2)若补差政策在在职期间已明确,且调整涉及离职前时间段,单位一般要负责补缴单位应承担部分,个人承担个人部分。这符合社保缴纳中单位和个人按比例分担的原则。
(3)依据法律,用人单位有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保的义务。若单位未履行该义务,员工有权要求其补缴。若单位拒绝,员工可通过向社保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
提醒:员工遇到社保补差问题,要留意补差政策的明确时间和自身在职情况,若与单位有争议,可依法维权,不同情况解决方案有别,可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