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可先与该股东沟通,要求其返还侵占的7万财产,并表明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若股东主动返还财产并真诚悔悟,公司可考虑从轻处理。
(二)若沟通无效,公司应及时收集股东侵占财产的相关证据,如财务记录、交易凭证等,向公安机关报案,启动刑事诉讼程序。
(三)在司法程序中,若股东能积极退赃、取得公司谅解,司法机关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这些情节,可能对其从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